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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管道燃气调价昨举行听证 政府将给予企业补贴

2010-11-10 07:56:00    作者:甄真   来源:济南日报  

今天,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对调整我市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按照拟调整方案,管道天然气调价方案有两套,一是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承担门站价格平均上调每立方米0.34元,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74元;二是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70元。

    政府将给予企业适当补贴
  这次城市居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上调后,按照2009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和焦炉煤气销售量测算,天然气户均月用气量 9立方米,每户每月增加支出3.06元或2.70元;焦炉煤气户均月用气量16.5立方米,每户每月增加支出3.30元。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0.125%。
  市物价局建议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挂钩联动的通知》(济价综字[2009]44号),按照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低收入价格指数挂钩联动机制,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
  由于居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滞后,将增加3家燃气经营公司购气成本每月约200万元。为稳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此次因上下游气价调整不同步增加的成本,由3家燃气经营公司通过加强管理和市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予以弥补。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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