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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破户籍限制 青岛外来务工者可享保障房

2011-02-24 07:36:00    作者:宋珊珊 于健   来源:齐鲁晚报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杜本好表示,2011年青岛市区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2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限价商品住房1万套,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正在建设的青岛清江路上的保障房项目。 本报记者 张晓鹏 摄

  本报青岛2月23日讯(记者 宋珊珊 于健) 住房问题不仅困扰城市居民,也让外来务工人员不敢“留恋城市”。23日,青岛市公布新的保障房三年规划,将新建保障房和限价房6万套,还将突破户籍限制,三年内解决1.2万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23日,青岛市政府公布了2011年到2013年青岛市保障房三年规划。2011到2013年,青岛市区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6万套,解决6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并将突破户籍限制,解决1.2万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杜本好表示,2011年青岛市区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2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限价商品住房1万套,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在保障房筹建方面,青岛市将继续推行新建、购买和改造等方式相结合,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的建筹模式。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将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的集中建设。在保障房户型布局设计上,将优化户型、楼层布置,让保障房更加舒适、合理、环保。既为低收入家庭解决基本居住问题,又让低收入家庭住得放心、顺心。

  杜本好介绍,2011年青岛市财政将投资4.5亿元用于公租房、廉租住房建设。

  同时,鼓励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用工单位,通过旧厂房改造或利用生活配套区、厂区空闲土地,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青岛市政府批准,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向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

  此外,记者获悉,青岛市委市政府确定各区市政府为保障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青岛市政府将于近期与各区市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继续将各区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将进行约谈问责。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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