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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湾大桥收"过路费" 小于7座车收费50

2011-06-28 07:37:00    作者:张雯雯   来源:商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青岛海湾大桥 过路费 客车 超限运输车辆 车辆通行费
[提要] 昨天,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今天起,青岛海湾大桥正式开征车辆通行费,试行两年。青岛海湾大桥客车通行费标准分别是:≤7座的一类客车收费50元;8座-19座的二类客车收费75元;20座-39座的三类客车收费90元;≥40座的四类客车收费110元。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张雯雯)昨天,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今天起,青岛海湾大桥正式开征车辆通行费,试行两年。期满后根据试行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据了解,青岛海湾大桥站至红岛南站车辆通行费按大桥全程的1/3计费;红岛南站至大桥黄岛侧端按大桥全程的2/3计费。车辆通行费标准计算以元为单位,采取“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使尾数为“0”或“5”。青岛海湾大桥客车通行费标准分别是:≤7座的一类客车收费50元;8座-19座的二类客车收费75元;20座-39座的三类客车收费90元;≥40座的四类客车收费110元。红岛南站至黄岛站按上述标准的2/3计收。

  货车按计重方式收取通行费时,不超限运输车辆车货总质量≤10吨的,按每吨车次6.5元(不足10吨按10吨计)收取;不超限运输车辆10吨车货总质量≤49吨的,按每吨次6.5元线性递减到每吨次3.094元收取。客车按车型方式收取通行费时,≤2吨的一类客车收费65元;2吨-5吨(含5吨)的二类客车收费85元;5吨-10吨(含10吨)的三类客车收费110元;10吨-15吨(含15吨)、20英尺集装箱车的四类客车收费130元;>15吨、40英尺集装箱车的五类客车收费150元。

  对于这一标准,省物价局表示,该项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单位应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并在收费站点的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青岛海湾大桥高速公路部分站点车辆通行费标准

  站名 站距 一型货 二型货 三型货 四型货 五型货 一型客 二型客 三型客 四型客

  黄山 39.105 70 95 120 145 165 55 80 95 120

  红岛南 8.912 20 30 35 45 50 15 25 30 35

  灵珠山 40.005 70 95 125 145 170 55 80 100 120

  崖逄 31.805 65 90 115 135 155 50 75 95 115

  黄岛 34.505 70 90 115 140 160 50 75 90 110

  (起始站:红岛南)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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