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6 08:31:00 我要评论
尉伟 来源: 齐鲁晚报 本报5月25日讯(记者 尉伟 实习生 徐胜玉 通讯员 杨林) 5月25日,济南市政府召开全市消防安全现场会,要求消防、安监等部门,对使用充油式烧饼加工炉、用彩钢板搭建的店铺加大检查力度,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一律停用、停产、停业。
5月25日下午,记者跟随济南公安消防支队的检查人员来到经六路延长线,一场消防安全现场会由此拉开序幕。
路南,一排被火烧毁的店铺让人触目惊心。“火是昨天下午3时许,从最东边一家店铺着起来的。”济南公安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介绍,这家店铺起火后,大火向西蔓延,导致与之相邻的七家店铺都被火焚,“过火面积达196平方米”。
经初步调查,消防人员发现,因线路老化,东边一店铺的灯泡突然发生爆炸,出现明火。由于该店顶棚用的是彩钢板,夹层中部分泡沫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火势开始蔓延。消防人员还表示,遭遇火焚的几家店铺的墙体虽有空隙,但大部分是空的,且墙体所用材料耐热限制只有15到20分钟,不符合相关规定的2小时耐热限制,这又使得火势加大。
济南公安消防部门出动12辆消防车、80余名消防员进行救援。由于大火主要集中在房顶,消防官兵不得不借助梯子先爬上火场临近店铺的屋顶实施扑救,才控制住火势。
对此,济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九小场所”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尤其是加大对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使用充油式烧饼加工炉场所和用彩钢板搭建门头房的检查力度,凡发现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责令其停止使用;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安监部门要做好对化危品的监管,质监部门要做好充油式烧饼加工炉的监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对违法搭建彩钢房行为的监管,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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