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5 15:50:00 我要评论
郑雷 秦昕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8月24日讯(记者 郑雷 秦昕)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个人在婚前贷款买房,登记于一方名下的,若夫妻离婚,法院可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24日,记者了解到,在潍坊,如果夫妻一方想把名字加到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需要视情况缴纳契税,最高额度为3%。目前,潍坊鲜有家庭因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而办理该业务。
24日,在潍坊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市民在婚前贷款买了房,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如果婚后另一方要把自己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目前可以办理这项业务。因为这涉及到房产的转移登记,所以必须得视情况缴纳契税。
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房产,必须取得房产证,而且银行贷款必须已经还清。如果银行贷款还未还清,则需要出示银行同意解除房产抵押的证明,而这非常困难。
记者了解到,婚后另一方要把自己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办理转移登记时,可以分两种形式:赠予和买卖,房产证上将注明夫妻双方约定转移的房屋面积份额,如果没有约定,两个房产证上注明的份额都是房屋面积的一半。转移的形式和房屋面积份额不同,需要缴纳的契税也不相同。
随后记者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奎文区地税窗口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如果房产证在婚前已经取得,有确凿证据证明房屋是一方的财产,便可以办理相关业务。
据了解,如果选择房产赠予,需按赠予面积价值的3%缴纳契税。
如果选择房产买卖,夫妻中买房一方若另外还有房产,需按交易面积价值的3%缴纳契税。夫妻中买房一方若没有房产,交易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按交易面积价值的1%缴纳契税;交易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之间的,按交易面积价值的1.5%缴纳契税;交易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按交易面积价值的3%缴纳契税。房产价值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可由办理业务的市民指定。
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记者了解到,到目前少有市民因为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而办理该项业务,进行相关咨询的市民也非常少。随后记者来到奎文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工作人员表示,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以来,没有市民前来办理该项业务。
24日下午,记者走访了潍坊市的一些售楼处,工作人员一致表示,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鲜有客户对房产证上加名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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