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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场忽闻一声“枪下留人”
行刑前4分钟:最高人民法院暂缓执行令到达
大众网-山东青年报
2002-07-22 17: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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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 2002年4月29日上午,延安郊外某刑场,对一名死刑犯执行枪决 前4分钟,传来最高人民法院暂缓执行的命令。这惊心动魄的一幕, 蕴含着一位正直仗义的西安律师不懈的努力和对法律的忠诚。据最新 消息,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对“董伟案”进行复查,不日将有结果。 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今年元旦前一天,西安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朱占平律师刚要离开办 公室时,突然来了两个人。一名身穿破烂棉衣的陕北老农在一名男青 年的陪伴下,请求朱律师为他一审已被判死刑的儿子担任辩护人。 老汉的儿子叫董伟,2001年12月11日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 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的情况是:2001年5月2日 零时许,董伟与多人酒后来到延安电影院通宵舞厅,因琐事与坐在电 影院门口的宋阳发生争吵并厮打,董伟用地砖向宋的头部连续打击致 宋倒地后逃离现场,宋阳被他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董 伟目无国法,置他人死活不顾,因琐事竟用地砖猛击宋阳头部,致其 死亡,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董伟死刑,剥夺政治 权利终身。 董伟父亲陈述经过 但是,董伟的父亲给朱律师讲述的事发经过则和法院认定的事实 有出入。 据其讲述,董伟和他当教师的女朋友及女友的同事一起去电影院 舞厅玩,被坐在一旁的宋阳拦住,宋说:“你好牛,带俩女的,把那 个高个子(董的女友)让我睡一夜。”董回敬说:“你家也有,回去睡 你们家的去!”宋随即抽出皮带朝董头、身上抽打,后被拉开。在舞 厅门外十几米处的磁卡电话亭,宋又叫了朋友返回,宋揪住董的头发, 宋的朋友抱董的腰,董在一条腿已经跪地的情况下摸到一块地砖,朝 宋的头部砸了两下,宋松手后,董从一个小巷子跑了。宋当时被人送 往医院抢救,7天后死亡。 朱律师发现重重疑点,决定申诉“如果真的是这样,此案显然存 在着自卫情节,而且受害人本身也有过错,对董伟判处死刑是不当的! ”朱占平律师决定代理此案。 朱占平赶赴延安对该案件调查,他阅卷发现,一个姓靳的“摩的” 司机的证言有多处矛盾。细心的朱占平开始了更加深入的调查,并找 到当时送宋阳去医院的司机。根据司机的证言,朱占平发现了多处矛 盾的地方。 朱占平很快就写了一份详尽的辩护词并交给法院。其中认为,董 伟的行为是防卫过当,虽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但罪不致死,一审判处 死刑有失公正。但一直到今年4月27日,他得到消息:二审裁定维持 了对董伟的死刑判决,便立即决定赴京去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暂缓执行令在行刑前4分钟发出 4月29日上午9时55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李武 清听了朱占平的介绍,马上就找到负责西北片的有关法官调阅了申诉 材料。看完材料后他看了看表,立即组织人员一面向院长呈文请求下 达暂缓执行命令,一面与本案的一、二两审法院联系。 10时整,因办公室的电话还没装好,李副庭长就用手机联系有关 人员。电脑没有连线,无法查找到所需的电话号码,李副庭长就打电 话辗转询问。10时18分,李副庭长首先接通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 位副院长的电话,随即辗转得到了执行法官的电话号码。 10时24分,李副庭长拨通了刑场执行法官的手机:“枪响了没有? ”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李副庭长立即说:“我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一 庭,现在通知你把这个案子推迟到下午3时执行,这期间我们会给你 新的指令。” 执行法官追问:“你是谁?”李副庭长回答:“李武清,武装的 武,清白的清。开着你的手机,省高院杨副院长会给你指示的。”此 时距行刑的时间只有4分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暂缓执行命令” 很快就签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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