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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删帖背后

2010-11-23 08:5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企业、网站、公关三个主体,在网络时代里已相互依存,处在生态链的不同阶层。刘军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介绍,如今企业可以借助网络公关的运作来“删除网上负面信息”,这在行业内部早已不是秘密。

  被“逼上梁山”的企业

  网上充满了“进攻派”,一夜之间你的负面信息就会铺天盖地。你不主动出击,对手就会疯狂地对付你。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现实网络化,网络现实化”的时代里,网络用户同时也是现实消费者,网络公关在虚拟世界的“灰色”运作,不仅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鼓励了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对网络文化和社会风气的负面影响一样不容小视。

  刘军告诉记者,在网络公关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被企业或个人在虚拟世界里广泛采用的时候,任何不想坐以待毙的企业或个人,就必须花钱来投入这场网上“混战”。他透露,他在从业期间,曾给另一家知名空调公司做过公关代理,而这家公司选择“投网络”,多少有点“逼上梁山”的意味。“因为网上充满了‘进攻派’,一夜之间你的负面信息就会铺天盖地。”他告诉记者,“你不主动出击,对手就会疯狂地对付你。”

  “本来作为一个公共空间的网络平台,如今恐怕日益成为企业私利的角斗场。”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慨叹道。

  不正当的网络公关行为,使网络世界显得乌烟瘴气,真相越发扑朔迷离。刘军认为,网络公关如果一直这样乱下去,早晚有一天会导致公众对网络产生信任危机,那时整个互联网行业就将面临危机。

  为“灰公关”建游戏规则

  若是为了规范网络公关乱象而过度地引入公权力,网络空间中最弥足珍贵的东西———自由,可能会因此受损。

  受访的法学专家和传媒专家大多认为,规则缺失、监管真空和商道淡薄,催生了这朵“恶之花”。

  刘军认为,我国互联网的发展非常之快,“相关司法从制订到执行,都大大落后于网络发展的需要。”他表示,“就算出了事,大多由工信部门出面调停,最多罚款了事,才让一部分群体在网上无所顾忌。”

  中国互联网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近几年来,网络对现实生活的渗透超乎想象,而包括“网络公关”在内的新生事物,尚未来得及进入法律规范的视野,处在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

  凯迪网总编“牧沐”认为,应该制定《网络法》来加强对网络世界的规范。刘军建议设立一个专业监管机构来加强对网络世界的监管。胡彬则认为,以一定程度的实名制为基础,以严苛的法律责任为界限,是规范网络公关乱象的终极解决方案。

  然而,部分受访的互联网从业者和网民却担心,若是为了规范网络公关乱象而过度地引入公权力,网络空间中最弥足珍贵的东西———自由,可能会因此受损。

  姜奇平认为,网络公关的问题根源在于它们处于灰色地带、使用灰色手段来做灰色生意,政府需要做的,恰恰是明确它们的授权和地位,在保证其“信息透明,责任明晰”的前提下,为它们建立一套有效的游戏规则,在加大网络行业整体自律的基础上,将网络公关从“暗箱”拉入“阳光”。

  刘军也认为,网络“灰公关”在法律、行规和道德的空当期,也许有所斩获,但是几年之后,随着法律行规的日渐清晰、同类公司的逐步规范和公众意识的日益跟进,这笔钱“一定不好挣了”。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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