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3 07:31:00 作者:李阳阳 来源:浙江晚报
企业称这是合理避税,律师提醒员工当心吃“哑巴亏”
本报记者 李阳阳
卡奴、房奴早就不新鲜了,记者近来发现,一些都市白领又给自己新增了一个名头:“发票奴”。
这个“奴”,指的是年关将近,不少白领四处“搜刮”发票,去财务部门冲账,作为获得年终收入的一种方式。有的公司甚至每月都会以“合理避税”的名义,要求员工拿通讯、交通等发票报销,当作员工工资。
看似是合理避税,而且员工、单位都得利,但律师特别提醒,这种做法存在隐患。
发票烦恼 :20%月收入、1/3年终奖,得靠发票换
小魏是杭州某大型民企的办公室普通员工,但每逢月底,他就要为四处寻找发票而烦恼,因为对他而言,每月收入的20%,是要凭发票才可以从公司拿到钱。“我的月收入在5千左右,但其中有900块必须凭发票才能拿到。”
公司还规定,900块的发票得分成三块:300块的餐饮发票,300块的通讯发票,300块的交通发票。“收集好发票后,我们还必须自己制表,然后将发票贴在上面,等领导签完字后,就可以送到财务入账了。每个月都这样,我们已经习惯了,但最麻烦的就是每月都得找发票,而且是不同的。”
同比小魏,在杭州某通讯技术公司的小方就有些棘手了,上周,她突然接到通知,准备2010年3000块的发票,才可以拿到全额年终奖。
“去年的时候,年终奖发了9000多元,也没要发票啊?现在说超市日用、餐饮交通、书籍资料等发票都可以,但必须是2010年的。以往也没有要发票的习惯,现在打的10块发票都舍不得扔了。我也发动了老爸老妈留心每一张发票。”
“合理避税”:企业可以冲多少账?
据了解,类似小魏、小方的发票奴不在少数。近日,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还对3566人进行了一项网上调查,85.7%的受访者称自己就是“发票奴”,会为了报销到处找发票,其中32.3%的人坦言自己经常找发票报销。另外,88.6%的人表示身边存在“发票奴”,其中22.3%的人感觉这样的人“非常多”。
采访中,业内人士给记者分析出了发票兑换工资的好处:合理避税!
以小方的年终奖为例:按照正常的纳税标准,9000元需缴个税739元,但如果其中3000元以发票冲账,还是9000元,但小方只需缴325.4元个税。这还是开始,小方的公司也在其中受益。企业将这3000元的发票计入成本,作为企业所得的扣除项目,企业还可以少缴3000X25%=750元企业所得税。
最后的结果是,3000元的发票就可以为小方和公司剩下1153.6块,合理避税,何乐而不为?
律师提醒:员工当心吃“哑巴亏”
发票抵工资,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永明曾有过研究,他认为,这并非是合理避税,而是逃税。
潘永明说,我国税法确实有“合理避税”的说法,但有前提,在政策允许下,可以光明正大地避税。比如,杭州市曾规定员工公积金不超过月收入50%可以不用缴税,一些企业利用这种优惠政策,将部分福利作为公积金发给员工,这才是“合理避税”。
据他所知,“发票工资”在不少单位都存在,但这种方式往往又是企业难以启齿的,法律上叫“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员工来说,这种做法存在隐患。潘永明认为,靠发票工资,那账面工资自然少了,而这直接影响到本人各种社会保障待遇,包括“五金”、加班费等。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员工只能吃“哑巴亏”。
如果企业以无法完成发票“指标”的理由扣员工的钱,是无故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也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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