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娱乐 -> 娱乐新闻

王建中谈和刘晓庆打官司

  2001-10-19 16:18:30

 


刘晓庆说:“凡是和我在一起、和我扯上关系的人都能有名。像毛戈平、苏红,通过我这张化完妆的脸出了名;我的男朋友也会比较出名;更不要说和我合作过的摄制组了,他们出去之后都成了大牌,成了行业内的NO.1。不过,当然也有人不走正路借助我的名气出名,我也无所谓,只要对他的钱包有贡献,只要能成就他的名气,也没什么。”从此话中不难看出刘晓庆身上的“狂”劲有增无减,她话中说的“不走正路的人”中似乎就包括了王建中。

因为出了两本书《策划亿万富姐》和《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因为两本书中写了与刘晓庆的一番恩恩怨怨,因为两本书引发了一连串的你告我、我告你的官司……王建中由于跟刘晓庆紧紧纠缠在一起而一发不可收拾地忙起来,尽管他的本意并非如此,但是由于公司电话和办公地址的公开,使王建中无法安心于公司原本就十分忙碌的工作,而一心一意地打起官司、接待起记者来了。宽大的办公桌后面,王建中并不坐下,他站着不时地走来走去,十分激动地谈论着自己的官司,谈论着刘晓庆,几乎不用问什么,语速快得出奇地他会把你想问的、他想说的一股脑儿地全说出来。

记者(以下简称“记”):听说你的书出师不利,惹来官司的同时又受到发行商的冷遇?


王建中(以下简称“王”):没这回事,迄今此书在全国的订购量已达15万,随着我们的官司越打越热,发行还在呈上升趋势。

记:有媒体报道9月17、18日这两天,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的几名法官,赶赴出版社查封《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却扑了空。


王:这事儿我也只是听说。南方一个小报上报道说:《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尽管还没正式上柜,但初版的15万册早已被订购一空。为防此书盗版,书在昆明书市上公开露面时只有封面而没有具体内容。据说,出版社根据订量,早已将书从北京迅速发往全国各地。因此,才出现法官查封扑空的“怪事”。据我所知,事实上,出版社的有关领导这两天都坐在办公室里,根本就没有接待过什么西城法院的有关人士。

记:你对刘晓庆出具100万诉讼保全金要求法院查封《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这本书怎么看?


王:刘晓庆方面出具100万元诉讼保全金?我们的律师在阅卷时没有看到刘晓庆在媒体上报道的100万人民币对我那本书的诉讼保全费的收据凭证,只看到有一张80元人民币的受理费收据单。

记:在《我把刘晓庆告上法庭》这本书中,你把刘晓庆称为“骗姐儿”,对这句话的依据是什么?


王:我还要再一次强调,刘晓庆她就是在骗,她用她的行动给我的论点做了有力的论据。众所周知,刘晓庆人住在朝阳,出版社地处宣武,刘晓庆却在西城起诉,这事蹊跷。据《北京青年报》上的报道说:刘晓庆名誉权案到西城法院立案时,因为管辖权的问题,法院没有接受。按法律规定,一被告在宣武区;另一被告和原告在朝阳区,这个案子应该到宣武区法院或朝阳区法院立案。刘晓庆的这个选择让法院都感到奇怪。第二天,刘晓庆的委托律师拿来了西城区一个居委会的证明书,证明刘晓庆1999年开始在该管界的小区内居住。这样法院才予以立案。我们的律师在调查中发现刘晓庆向法庭提供的地址是假的,因为在月坛派出所户籍管理处根本就查不到:西城区真武庙三条×门×栋×号,这不是骗是什么?就连居委会的证明都是骗来的,居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告诉我们,来自四川的陈某某在西便门大街×栋×门1—3号开小饭馆,9月初拿来一个写好的证明让他们盖章,说是表妹刘晓庆单位分房要用。当时她还特别声明:证明中写的刘晓庆不是电影演员刘晓庆,只是同名同姓。当我们在居委会干部的带领下,找到陈某某时,她说她与刘晓庆是老乡,觉得刘晓庆不容易,所以帮她。至于她那简陋的住所,绝不可能是亿万富姐的住所。

记:此后靖军(注:刘晓庆妹夫)说过:“王建中的书已在全国发售,等于全国都是侵权地,我们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起诉。”这是不是就说明,在北京市西城法院起诉是合法的?


王:这话只对了一半,现在是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起诉,但别忘了,这里有个时间差的问题:即她是在9月10日起诉的,西城法院12日立案,当时我的书还没有上市,我的书15日才开始在全国面世,18日在北京上市,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

记:有人说在这本书中你把刘晓庆写得是个大骗子,而你是个无所不能的大能人,你不认为你书中的语言有些过激吗?


王:我不认为我有什么过激的语言,靖军带人撬开了我的办公桌、保险柜,还强迫我办公室的人员写了一份这是“集体行为”的证明,他事都做了,而我只在书中用了一个“鸡鸣狗盗”,我已经是很客气了。

记:有媒体报道,化妆师毛戈平说你告刘晓庆是因爱生恨,事实是这样吗?


王:毛戈平已经在媒体上公开辟谣并几次给我打来致歉电话,说对不住了。

当初刘晓庆那么红,那么可爱,对于一个陌生男人来说无疑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和新鲜刺激感,也说过她是我研究了多年、追随了多年、与其共事了多年的女人,但并不能说我们之间的官司是因爱生恨。

记:你的第一本书《策划亿万富姐》把刘晓庆写得很美很好、很善良,而第二本书《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又把她写成了个大骗子,从天上一下子打到地下,这一前一后是不是有些矛盾?


王:是这样的,第一本书我还十分珍惜我们之间的感情,同时也有一些炒作的东西在里面。作为刘晓庆的经纪人,刘晓庆的成功才能证明我的成功,如果我把刘晓庆写得很失败,不也说明我很失败吗?谁知这本书却引来了刘晓庆的强烈反感,她说我不是她的经纪人,说我是个骗子。这才有了我把她告上法庭并写了第二本书。谁知一石激起千层浪,到现在我与刘晓庆的官司一个接一个,都快打不过来了。

记:依你的智商,怎么会让刘晓庆一“骗”就“骗”了3年呢?


王:这个问题我不想过多地解释,只想举一个例子,假设有一个人第一次拿现金来你这里进货,第二次拿更多的现金来,这样反复几次之后,你对这个人就会有一种很信任的感觉。有一次,他对你说,目前我手里没有钱,你先给我一些货,过后我再还钱给你,你会怎么样……结果呢?这个人一去不返,你能说你的智商低吗?

记:这本书使得出版社也成了被告,对此他们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王:出版社的领导对出这本书的心态比较平常,他们对这件事的表态是三个“相信”,一是相信事实和道理;二是相信法律最终的公正;三是相信广大读者的判断力。

采访结束时,王建中再一次重申了自己的观点:事已至此,我只有把官司打下去了,法院驳回了我向刘晓庆追讨电视连续剧《火烧阿房宫》的1000万元发行欠款的诉讼请求。但法院没有说刘晓庆不欠我的钱,我也安排好身前身后事,一直到刘晓庆还我钱为止。

据悉,目前法院虽已受理此案,但双方在管辖权等方面仍存在较大争议。到底谁是谁非,有待于法庭上见分晓。

生活时报

 

相关新闻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webmaster@mail.dz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