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妮》案一月中旬将再审 王志文方不予回应


来源:都市快报   
2003-12-27

   记者昨日获悉,一度炒的沸沸扬扬的《芬妮的微笑》起诉王志文一案终于开庭,但是最终却没有结果,记者分别打电话联系《芬妮》和王志文双方,获得了这件事情的最新进展。

  再审时将有众多证人出场

  记者联系到起诉方的律师张政秋,他向记者介绍了前期的一些情况。张律师称一审的时候在海淀法院,大家集中的焦点最初却不是案件本身,而是这个案子的管辖地。张政秋称虽然在法庭上《芬妮》方出示了各种证据,而王志文方只是拿出了一些报道,最后海淀法院判定却非常奇怪,竟然判定不是归海淀法院管辖,所以《芬妮》方只好上诉,而北京市一中院也作出了比较公正的判决,撤销了海淀法院的判决,决定提审此案。

  据张政秋透露,一审的时候是一种询问式开庭,最终没有什么结果,二审将在一月中旬举行,到时候,这边的证据证人力度将会更大,现在,《芬妮》方已经准备了36份证据,而且到二审的时候,包括王浙滨在内的很多人都会出庭作证,赢得这场官司《芬妮》方是势在必得。

  焦点是王志文是否违约

  另外,记者获悉,这次官司经过了这一番炒作之后,集中的焦点也变的非常简单,那就是王志文到底有没有违约这个问题上来了。张政秋称,起诉方出示的36份证据之中,除了有证实金通公司确实和王志文之间有经济关系的证据之外。他们还提出了新的证据,那就是剧组当时的规章制度:“未经允许,剧组任何人不能随意接受外界媒体的采访,”“剧组人员在聘用期间及聘用后维护剧组的名誉、利益,与剧组保持一致,并且有责任参加影片完成后的宣传发行工作。”张政秋称虽然这些东西不是法律文件,但是当时既然王志文同意和剧组签约并且拍完了整个电影,那也就意味着他接受了这些规章制度,而他在以后的行为又切实的违反了,所以肯定是违约了。

  记者接着联系王志文方,但是直到截稿时,王志文的电话也打不通。都市快报记者 冯泽 虞纪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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