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小说被"强行"改编搬上荧屏李贯通怒告侵权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2004-05-22

  大众网 (记者 张宇)21日上午,山东作协副主席、著名作
家李贯通诉广西电视台、北京广播学院、北京飞天电视艺术中心及北
广学生杨新磊侵犯其著作权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
  2002年,北京广播学院研究生杨新磊未经作者授权,将李贯通曾
获首届“鲁迅文学奖”的中篇小说《天缺一角》改编并拍摄成6集同
名电视剧,经人推荐到广西电视台后,该台又精编成上下两集,于20
03年9月26日在广西卫视播出。在没有任何口头或文字协议、作者全
然不知的情况下,将其作品改编、拍摄、播放。对此,李贯通委托山
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的宫向东、程守法律师为全权代理,将广西卫视等
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销毁拷贝、公开赔礼道歉、赔偿30万
元及承担全部官司费用。
  晚上,记者电话采访了正从北京返回济南的李贯通的律师宫向东
和程守法,据他们介绍,在今天的法庭辩论中,被告之一的杨新磊不
论在答辩词里还是在法庭上,都承认自己的确侵权,愿意立即停止侵
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时,杨也再三表明,他拍摄此剧的目是为
了艺术,“从没想借此出名和挣钱”,他“太喜爱这篇小说了”。杨
称,该剧的播出,他没有得到一分钱。两位律师对杨新磊的认错态度
表示赞赏,同时也指出,这些都不是侵权的理由。
  记者与李贯通联系后得知,他本人并未去京,一切委托律师。李
贯通解释说,北京广播学院与北京飞天电视艺术中心之所以成为被告,
是因为播放的剧目上标明“飞天”、“北广”等几家联合摄制。鉴于
杨新磊是出于喜爱自己的小说才改编,并且认错态度很真诚,李贯通
对他较为宽容。但同时,李贯通认为广西卫视不仅是该剧的直接播放
者,而且又把杨的6集改成了两集,等于参与了制作。尽管广西卫视
接到起诉后,请广西作家、“鲁迅文学奖”得主东西从中调解,希望
撤诉,但由于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调解失败。至于索赔数额,
李贯通举例说,湖北作家邓一光的长篇《我是太阳》以55万元的价格
转让出电视改编权,河北老作家徐光耀40多年前的中篇小说《小兵张
嘎》以19万元的价格转让出电视改编权。《天缺一角》被侵权,除了
正常的转让费外,还有对被告惩罚的一面。李贯通说,索赔绝不是目
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人格才是根本。
  宫律师和程律师认为,被告侵权事实明了、确凿,他们对胜诉充
满信心。据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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