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看清新闻中他被捕的理由,不由感到难过。原来,香港廉政公署拘捕某广播公司的两名高级行政人员,及一职员;某娱乐公司的主席、两名高层人员及一职员;某唱片公司的主席、高级副总裁及一名歌手;5名公司董事,及另外7名人士。其中包括英皇集团主席杨受成、行政总裁吴雨,环球唱片香港区总裁陈小宝、旗下歌星麦浚龙及其父亲中建电讯主席麦绍棠、无线制作部助理总监何丽全、《劲歌金曲》节目监制陈家伦等,这张豪华的名单,几乎都是香港歌坛最实力在握的人。香港廉政公署怀疑被捕的这22人涉嫌向有关广播公司的高级行政人员提供利益,以确保多名歌手的歌曲能在流行榜上占据高位,并且能在该广播公司颁发的音乐奖项中获奖。
把这段很受英文语法影响的文绉绉的公文翻译成我们的日常语言,其实好简单:杨受成、陈少宝等22人被捕,是因为他们当中来自唱片公司高层的人涉嫌向广播公司送红包,乃至提供更多本来不该有的“优待”,以保证自己公司的新歌冲上排行榜好位次,乃至于在广播公司办的评奖活动中获奖。
我的第一反应,是好笑。
香港的廉政公署好厉害,连这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都管。而同样性质的事情,而关于排行榜的罪恶,几乎天天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早已学会把这些当作寻常事——
哪一个电台的排行榜主持乃至高层,在新歌打榜的阶段,没有得到过唱片公司或者歌手本人的“优待?”
哪一个电视节目中播出的新歌Music Video,负责编排节目的人或者撰稿的人没有拿到“优待”?
哪一张报纸中的新唱片介绍文章,不伴随着“优待”?
哪一位歌手为新专辑做宣传,不给前来采访的传媒“车马费”?
哪一本杂志中的碟评,不是唱片公司层层“优待”编辑或者某些职业乐评人之后的“结晶”?
哪一个大型年度颁奖,不伴随着种种台前幕后的交易,又岂止是“优待”而已?
香港歌迷好幸福,居然有廉政公署出面,为他们清理眼睛耳朵里面的垃圾信息——你看到的排行榜不公平,你拿到的各种奖项幕后操作不公平,廉政公署不能坐视这样的事情发生不理,于是有了这样大张旗鼓的拘捕行动。
可笑我们,生活在大量有偿信息乃至垃圾信息中的我们内地歌迷,面对永远莫名其妙的排行榜,面对台上宣布的得奖人名与台下观众的呼声严重不一致的颁奖,从来只能冷笑或者大笑,摇摇头,一句“无聊”,轻轻抛开不再想。
更可笑的是,我几乎已经成功劝告自己,期望行业自律,或者媒体良心发现,所有娱乐从业者都开始凭耳朵眼睛的评判做免费宣传,可能性不大——偶然有几个有良心的乐评人,写一些真诚的文字,总是如获瑰宝。我已经渐渐开始相信,这些“优待”就是真实世界必然的法则了——直到看见一个政府部门开始行动。
需要音乐、需要娱乐产品的耳朵和心灵,总算有了一些信心与希望。
接踵而来的第二反应,是悲哀。
为什么会有这些关于排行榜的罪恶?
答案应该非常简单:利益。
排行榜单、得奖名单,都与唱片的销售量、唱片公司的盈利乃至歌手的获利息息相关,他们不可能不尽力去运作。
排行榜的罪恶背后,是媒体与唱片公司集体做的一场秀。早年曾经身在这个行业中的我,正是因为厌倦了这一切,选择离开娱乐传媒,做一个纯粹的歌迷。正因为太清楚媒体推荐是怎么一回事,在没有办法清理垃圾信息的今天,我选择自动过滤这些垃圾信息,不相信任何公开的评论或者推荐。判断是否买一张唱片,尽量只靠自己的耳朵判断,并且参考可靠朋友的推荐,而不是传媒的资讯。
悲哀的是,我这样小心翼翼躲开媒体评判的人并不多。还有更多的歌迷,纯粹只本着内心对音乐的需要,真诚地信任着唱片公司的宣传词,信任着媒体,依赖着排行榜与评奖,来选择或决定自己的喜好。这个更广泛更容易受影响群体的存在,正是一切围绕排行榜的运作非常有必要进行的理由。
更悲哀的是,排行榜法则对于油盐不进如我,一样有效。人的耳朵是有惯性的,即使内心完全不相信排行榜,但是某一首歌听得多了,听人们议论多了,不感兴趣是不可能的。而聆听的渠道,何尝有可能完全绕开媒体的力量?
歌迷群体,作为音乐娱乐产品购买的一方,本来似乎是应该有充分选择权的。但是由于媒体的公众话语权,我们自然便成被动接受影响的弱者——既是我们自己选择,也往往是在已经事先提供的范围之内选择,我们不可能爱上一首没机会听见的歌曲。
现在只好卑微地期待着,期待杨受成等22人的被拘捕事件这样惊心动魄的严厉警示,能够真正触动一些利益集团一些人们,能够减少一些排行榜的幕后操纵,把评判的权利还给音乐水准本身,还给人们聆听的耳朵本身。
但愿我卑微地希望,不会成为天真的呓语,不会衍变成又一个公开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