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近期关于“职称论文”问题的连续报道,受到中小学教师的广泛关注。他们给记者打来电话,给编辑部发来信函,谈体会,说看法,提建议,献计策。现择取几例,听他们如何评说。
论文搅得乡村教师心力交瘁
署名“临沂一读者”的一位教师来信说:看了贵报5月14日刊登的《中小学教师饱受论文之苦》的报道后,本人深有感触,该文确实道出了广大基层教师的心声。
我今年就要评职称,按照规定,需要有一篇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论文。身为农村中学教师,本来就工作琐碎繁忙,一天下来疲惫不堪,还要操心上火地找关系发论文,搅得我心力交瘁。这几年为评职称发论文,尝了多少辛酸苦辣呀!写论文,得有大量材料,还需要很多时间。但最大的难题还是发表:找亲戚托朋友大多爱莫能助;投寄到报刊社,也是石沉大海的多,偶然接到采用的通知,往往附加一些条件,譬如交版面费啦,订书刊啦,等等。
借贵报一角,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为身负繁重教学任务的基层教师设身处地想一想,给我们减减负,让我们能集中精力钻研教材,辅导学生。
论文可以作为参考条件,关键是如何操作
潍坊市一位教师来信说:
我是潍坊城区学校的一名教师。潍坊市人事部门没有规定将发表论文作为中小学教师评职称的硬性条件,但可以凭发表的论文加分。由于学校论文加分的比重较大,有不少教师想尽办法搞论文。于是,有一些出版单位和个人看上了这块“肥肉”,在教师交了一定费用后(一般为每篇200元),以论文集的形式给教师发表论文。
我认为,潍坊市人事部门的职称评定规定应该没什么错,关键就是基层学校在执行文件时走了样,变了形,导致了这一不正之风。
再就是,中小学教师将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经验做法写出来没什么不好。发表论文原本不是一件难事,只要学术价值高,投到哪家杂志社都会采用。所以,我认为,将通过正常渠道发表的论文作为评定职称的参考条件是正确的,关键是如何操作。
(本报记者 滕敦斋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