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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淄博3月26日讯(记者 吴修安 实习生 张潇扬) 淄博 博山区消费者牛衍发购买了房子8年多没拿到产权证书,打了两次官 司都输了,他认为结局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牛衍发说,在1995年6月他花了8万多元购买了一套房屋,虽然多 次和开发商协商,要求办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但至今一直未能拿 到。并且,所购房屋质量低劣,有严重漏雨渗水情况,对正常营业和 生活造成极大影响。为此,他起诉了房产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双 倍赔偿。 博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牛衍发与淄博鑫城物业公司(原八 陡镇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所签向阳小区营业用房出售协议书,是双 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完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协议为有效 合同。而且牛衍发无证据证明“一直找被告要求办理产权登记”这一 主张,而且所诉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其各项诉讼请求不应得到 支持。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时也认为,该协议为有效合同。而且 鑫城物业公司向牛衍发交付了房屋,牛衍发对该房屋已占有使用了八 年,双方已实际履行了合同,对牛衍发所诉要求不予支持,驳回了上 诉。 牛衍发输了两次官司,非常难受。 他说,开发商没有房产开发必需的“五证”。所建房产的开发许 可、规划、土地使用,到设计、施工、质监等方面的手续,几乎没有 一项按国家要求办理过,纯属“违章建筑”。他们在售房协议书中承 诺办理有关产权手续,其实是一句谎言,感觉被骗了8年多。本以为 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但没想到最终得到的结果却是“有理的 成了无理,违法的成了合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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