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6日热线消息(记者 高红日 通讯员 王兵 徐明) 省城一公司出纳员因不慎丢失大笔公款,怕公司处罚竟轻信“公关” 招聘的野广告,结果不但丢失的6.5万元公款没补上,还因挪用30多 万元公司资金于昨日被依法逮捕。 野广告成"救命"稻草 21岁的李敏在济南某公司任出纳。2003年5月22日,她不慎丢失 了公司的6.5万元现金,因害怕报告公司后不仅要还钱还要被开除, 便焦急万分地到处寻找,甚至想到凑钱还给公司,但都没成功。 就在这时,她在路边无意中看到了一则“招聘男女公关”的广告, “月薪两万元,可预付薪水”的诱饵在她眼中无疑成了一根救命的稻 草。 “当时我心里虽然也知道这种野广告很可能是骗人的,但我确实 已被逼得走投无路了。”于是,李敏于5月24日试着拨通了广告上留 下的电话号码。 落入陷阱一错再错 接通电话的一名男子操河南口音,得知她想找工作后便天花乱坠 地向她介绍了一翻,更加坚定了她要当“女公关”的想法。最后,那 名男子说到了正题:要想得到这个工作,必须先向指定的账户里存入 800元钱报名费。以为找到了赚钱门道的李敏毫不犹豫地一口答应了, 当天下午就“拿”了公司800元钱存入了该账户。 第二天李敏再次打电话询问自己何时开始上班时,接电话的换成 了一个女青年,这次又要她交培训费,并且换了账号,李敏立即就又 交上了。就这样,该“公关公司”以交纳定金、押金、服装费、手续 费、培训费、好处费、礼金、红包等名义先后让李敏向不同银行的多 个账户里存入现金二十余次,数目一次比一次多,最多的一次竟然达 到了5万元。 三个月被套走30万 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李敏为了得到“女公关”这份工作,竟 累计挪用公司资金达30余万元。自始至终,李敏也没有见到该“公关 公司”的一个人,只在电话里和对方的十余个人打过交道。 2003年8月11日,李敏所在公司核对账目时,发现资金被挪用, 立即报了案。天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调查后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李敏抓 获。 据李敏交代,在其向该“公关公司”汇钱时也想过会不会被骗, 但因为实在没办法还上欠公司的钱,再加上当时已经汇去了不少钱, 她已经欲罢不能了,只好越陷越深。 李敏被刑事拘留后,经检察院批准,于2004年4月25日被依法逮 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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