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9日,台湾著名艺人柯受良突然在上海死亡。由于柯受良以飞车特技闻名于演艺界,有“亚洲第一飞人”之称,因而,他的猝死引起媒体的极大关注,各媒体纷纷将其作为吸引受众眼球的一个重要手段,不惜拿出大幅版面对此进行炒作。 柯受良猝死次日,各家媒体纷纷在娱乐版头条位置进行报道,不少报刊还在一版位置加了导读。 仅就山东的几家媒体来说,《齐鲁晚报》的报道为《艺人柯受良在沪猝死 警方初断为酗酒过量》,《生活日报》的报道为《柯受良上海意外身亡》,《济南时报》的报道为《飞人柯受良上海“醉死” 上海市公安局初步推断死因为饮酒过量》,《半岛都市报》报道的标题为《“亚洲第一飞人”意外身亡》,以上各家媒体虽在版面编排和标题制作方面各有不同,但在柯受良死因的报道上却是相同的,均引用了上海市公安局有关人士对柯受良死因的初步断定,这样既交代了新闻源,也有了较大的可信度。即使将来调查表明,这可能不是柯受良最确切的死因,但在当时,警方介绍毕竟也是最为确切的新闻源,尤其是报道加上“初步断定”几个字,万一将来柯受良死因再有新说,媒体也还有回旋的余地。 相比较而言,一些媒体在标题处理和稿件选择上就值得商榷了。例如北京某报在报道此事时做的标题为《柯受良上海身亡 警方未排除他杀可能性》,乍一看标题,确实很惹眼,很能吊起读者的胃口。然而细读该文,发现该报所报道的其实仍是上海警方对死因的初步断定,与以上几家媒体的报道并无太大出入。那么这家报纸何以敢在标题上点明“ 警方未排除他杀可能性”呢?读完整篇报道,笔者总算找到了答案。在这篇报道的最后,提到了这样一句话“上海警方未排除他杀可能,当地宣传部门希望上海媒体不要炒作此事。” 仅仅根据这一句话,这家报纸就做了这样的标题,就有些耸人听闻了。 由于上海警方在公布柯受良死因时谈及柯受良在饮酒三场后“与好友谢某同返谢的寓所睡觉”,随后柯受良就死在了谢某家中。而就在12月6日下午,超级模特谢东娜在上海发布新书《心中有梦自会飞》,柯受良和钢琴家孔祥东等演艺界人士曾到场祝贺,北京某报记者凭着“敏锐的嗅觉”,在进行电话采访后发出了报道《柯受良死亡地点疑是谢东娜家中》。 不客气地说,这篇报道是很不严肃和不负责任的,记者仅仅因为警方提及谢某就联想到模特谢东娜,记者电话采访了谢东娜的助手,在他对此事予以否认的情况下,仍写作并刊出了这篇很容易令人产生联想的“猜测性报道”,一旦将来发现报道失实就很容易给自己造成被动。而四川某报则刊出《柯受良有可能死于仇杀 六大可能死因解析》,详细列举了柯受良死因的“六种版本”:仇家谋杀、哮喘突发、癌症病变、嗑药致死、酒精中毒、情感不合,逐条进行了分析,并分别冠以可信指数进行打分,就更有些荒谬了。 其实,对这类“猜测性报道”,很多读者是相当反感的。从各网站上一些网友的评论中,就可以看出读者对这类“猜测性报道”的抵触态度:有不少读者评论“记者写这种报道很无聊”,一位媒体从业人员深有感触地说:“这篇报道使我觉得一个记者的职业道德非常重要,捕风捉影对一个人的名誉损害太大了,有些记者却乐此不疲,在没有调查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发布意向性猜测,把自己的稿费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作为一名记者替这位作者感到脸红,同时也为北京某报感到悲哀,怎么可以发表这样的新闻?这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称之为诽谤,用‘狗仔’来形容这个记者实在是太合适了。 ”而针对柯受良“六种死因”的报道,不少读者更是嗤之以鼻,认为这种报道“很无聊”:“一个人还会有六种死法,没有确切答案不报道就是了,何必胡乱猜测糊弄读者”。 稍后许多媒体明确指明谢某是一中年男子,谢东娜也于14日发给媒体一封公开信,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更是令这家媒体处于相当尴尬的境地。 发生了重大新闻,媒体如果不及时关注就是对受众的不负责,而要关注就要采访,如果权威部门不及时提供信息,或者有人故意封锁消息阻挠采访,记者就只能采访事件的目击者或间接目击者,只能在离事件比较边远的范围内进行采访。在这种情况下所采写到的新闻事实与真正的事实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所难免,也可以理解,然而在有关部门已作出明确答复的情况下,媒体仍为了吸引受众的目的而传播“小道信息”、“猜测性新闻”,甚至搞什么智力游戏似的“可能性解析”,只会走入新闻传播的误区,最终也必将为受众所抛弃。 (济南) 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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