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5 15:31:00 作者:宋珊珊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青岛建管局为工人讨薪,欠薪将被限制拿项目或被清理
本报1月4日讯(记者 宋珊珊) 4日,青岛市建管局召开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要求所有建筑企业在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前必须支付农民工工资,拖欠工资的开发、建设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重罚。 春节临近,是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高峰及返乡高峰,市建管局下发紧急通知,专项部署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将对全市各建筑业企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排查,对存在拖欠隐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控。要求各施工企业确保在2011年1月26日前将工资支付完毕并安排所有农民工返乡。拖欠工资的企业将被严惩。 其中,要求开发企业在拨付工程项目的各类款项时,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款项足额到位,不得以房屋、有价证券、承兑汇票等其他无法及时兑现的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款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重罚。建设监理企业要全面掌握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支付或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否则一旦发生农民工讨薪上访,将一并追究建设监理企业的责任。 凡是发生投诉上访的,一旦发现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项目经理严肃处理并扣除市场考核分数。对情节严重的,属本地企业一年内不予资质升级,以至降低或注销资质;属外地入青企业清出青岛建筑市场。 凡是发生投诉上访的,不管是存在结算纠纷还是确实存在拖欠问题,在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前,有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承接新的工程项目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给予一定的限制,严重的停止承接新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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