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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车摔死录像人 司机违章载人被判刑
2002-11-25 07: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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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潍坊11月24日讯 (通讯员 张敏洁 记者 刘炳文)本是好心为朋友结婚帮忙的王华伟,因违规在其双排车货厢内载人录像,不慎将录像人摔出车外,致人死亡,结果他既赔了受害人几万元,又被处以刑罚。 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审理查明,潍坊市寒亭区郭家官庄镇王家朱茂村31岁的王华伟,在1997年11月9日12时10分,持B型驾驶证驾驶“凯旋”牌双排车为杜某结婚服务,在明知该车货厢不能载人的情况下,用该车货厢载杨明胜进行结婚录像。当该车沿坊央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潍坊市开发区杜家朱茂村南时,因超越顺行的拖拉机,将杨明胜从货厢内甩到路上致伤,杨明胜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公安机关认定,王华伟负事故全部责任。王华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无异议。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华伟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费用共计47000元,现已赔偿51500元,其中支付违约利息4500元。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华伟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以刑罚,但鉴于被告人王华伟认罪态度较好,赔偿了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并缓刑。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近日判处被告人王华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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