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聊城大学商学院农村新居调研报告

2010-11-25 13:5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山东省农村新居建设存在问题、对策及模式构建

  一、 调研背景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它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200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直接拉动投资3000亿元左右。农村新居建设是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加快城乡建设、促进城乡统筹的重要抓手,顺应民心、关乎民生,意义十分重大。当前,农村新居建设的规划和布局逐步成为农村工作重心之一,而其如何有序展开、合理进行也困扰着各级政府及村集体组织。目前农村新居建设正在我国各地尤其是山东省逐步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一些问题也开始浮现。

  为了推动农村新居建设工作在山东省及全国顺利而有序的进行,我们成立聊城大学农村新居调研团队调查山东省农村新居建设进展情况、工作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相关政策的实施及完善情况。通过调查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探讨问题解决的途径,并对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各种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新居建设模式,进一步推动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调研团队在山东省经济发展居于前列、中游、欠发达地市选取典型村落进行调研,同时结合地市所处地理位置各选择两个作为代表,确定青岛、东营、潍坊、淄博、聊城、菏泽为进行调查的重点。在这些地市中,选择经济发展水平高、一般、较差的县市和乡镇进行调查,在村庄的选择调研上,随机进行,以使调查既有代表性,又能反映普遍问题。调研主要采取典型调查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获得第一手调查数据后,进行归纳和分析,总结出山东省目前农村新居建设较为成熟可行模式,探讨进一步完善的建设方案。调研活动正式启动以来,聊城大学农村新居调研队先后选择聊城市阳谷县柴庄村、淄博市博山区岜山村、潍坊市昌邑东店社区等村落进行了集中的调研。

  二、 农村新居建设紧迫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农村新居建设是兼顾民生与发展的百年大计。“逐步让越来越多的农民住上与城里人基本一样的新房子!”改善民生的声音振聋发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着重强调了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

  1、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国家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必然选择。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在一定时期存在,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难以避免的一个发展阶段。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农业通过价格“剪刀差”支持了工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农民工的低工资、农村土地的低价出让,支持了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国力明显提高,2004年我国人均GDP已突破1000美元大关,财政收入也达到了2.6万亿元以上,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下降到58%,我国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条件已经具备,总体上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

  2、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改变我国农村落后的条件和面貌的需要。

  农村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历史规律,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之路,是促进农民增收最重要的外部条件。通过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改变农村面貌,改善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改变我国农村落后的条件和面貌,造福广大农民群众。近几年,山东省各个市区县的经济发展很快,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我们应充分创造一切条件在新农村建设中为农民谋利益,促使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3、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对于推进农民增收、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大大落后于工业和城市,农民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市居民,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城乡收入差距逐年扩大,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二者之比达到了3.2:1。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协调制约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制约着城市工业产品市场的扩大和城市就业的增加,农村发展的滞后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成为影响经济协调发展的瓶颈。因此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购买力,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关注民生问题,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需要。

  当前,各项公共服务资源大多集中在城区和乡镇驻地,城乡分布严重不均,农村公共服务资源缺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对社区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新居建设不仅可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还可以有效推动农村社区建设。通过社区服务水平的提高,可以有效提升农村各项民生服务水平。

  “现在我们住的条件比以前好多了,下雨天路也不难走”,聊城市开发区武楼新村居民赵大娘表示。开发区武楼新村、阳谷后郎湾、冠县田马园、莘县西马沟等村庄在旧村原址重新规划设计新居,建设配套设施,形成了新村新貌,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5、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农村新居建设是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其对经济的刺激作用非常明显。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这是继“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之后的“第三次下乡”。是山东省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的一个重大利好。

  2010年聊城市启动和实施百亿新居工程,建设农村新居10万户,改造农村危房1万户,这既是扩大内需的需要,同时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2010年,全球经济迈入后危机时代,启动和实施这项工程是一个绝佳机遇,如何把握这一机遇,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6、保护耕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质量的需要。

  山东省人口密度大,国土承载力弱。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全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山东省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由之路。农村可以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在农村新居建设工作中,把精力和重点放在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上,切实在内涵挖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上下功夫,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模式。农村建设用地总量大,节约集约用地大有潜力,对大面积的房屋和基础设施改造进行可行性分析,充分规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等,做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综合规划整治零星闲散地、废弃沟塘等,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在充分征询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引导农民集中建房,以集中促节约集约,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率.

  7、推进农村新居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我们的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平衡的、不全面的。所谓不平衡、不全面,主要是多数农村地区没有达到小康水平,表现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村教育、卫生、科技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脏乱差现象严重,农民素质参差不齐,农村旧习俗还普遍存在。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在本世纪头20年要集中力量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推进农村新居建设,提高农民的收入,使大多数农村地区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够如期实现。

  三、  目前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1、建设新居耗资巨大,资金渠道少,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

  农村新居建设耗资巨大,资金渠道少,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加上地方财政有限,农民收入水平不高严重制约农村新居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在农村新居的建设与危房改造过程中,资金是制约这项工作的难题。根据道路建设的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施工测算,通屯道路按路宽3.5米、18公分厚水泥算,水泥路造价在17万元/公里左右。据规划部门预算,每个规划点所需规划测量设计费不低于6500元,同时,新农村建设还要投资水利、生态能源、教育文体、村屯绿化、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电信等项目,这些项目也都亟待资金解决。如何在各县市分摊这部分资金,又如何将分散的资金整合,以及资金在不同项目间的分配比例是摆在山东新农居建设面前的现实困难。

  大部分村民认为不符合农村生产生活现实,表示无力承担购买、搬迁、装修楼房费用,必须借贷,而借贷带来的巨大经济压力也为多数村民不能接受。另外,山东农民生活还没有达到小康水平,农民生活还很不富裕,经济承受能力非常有限,因此对拆迁的补助金额要求较高。“像我爹娘,苦了一辈子,如果能有这个钱买楼房,早就住上去了。虽然我们姐弟几个可以给他们添钱,但我们几家也得拆,这个窟窿越来越大,可咋补?”王大娘向我们这样描述。

  对策探究:通过财政补贴、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建立投融资平台、加大信贷资金扶持力度等多种办法,打破新居建设资金瓶颈,加快农村新居建设步伐。

  (1)加大财政投资力度

  诸城市免除了所有涉及农村新居建设与危房改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划拨资金对每村补贴5万元,用于建设过程中的质监、监理等服务性费用,支持、启动农村新居建设项目。另外,林家村党支书拿出自己建办公楼的200万元,为每户补助2万元,其余作为建设资金,支持整村迁建。

  (2)建设融资平台,广泛筹集资金

  财政直接投入毕竟有限,为此,各县市区积极建设投融资平台,广泛筹集资金。把筹集来的资金提前用于实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村庄,或者依靠平台直接进行无利润开发,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的利益。

  东营市利津县成立兴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并在短时间内成功申请到城中村改造项目省调控资金3000万元,将其全部用于鱼丘湖南岸城中村改造。同时,利津县将各乡镇农村新居建设打包为一个投资8.5亿元的项目,作为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进行申报。他们还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将全县农村新居建设项目与各类国家扶持资金项目进行对接,一个项目,多个包装,最大限度的争取上级资金,为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房改造的顺利实施搭建广阔平台。

  淄博市博山区岜山村成立了城市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项目资产及其收益为担保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

  投融资平台的建立,为农村新居建设,特别是城中村改造工作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推动农村新居建设高质量、快速前进。

  (3)实施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打破新居建设资金瓶颈

  农村新居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靠农民力量建新房,改善环境。所以,农民是新居建设资金的投入主体,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资金,则成为农民新居建设的另一项最为重要的大额资金支持。所谓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

  阳谷县柴庄村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与寿张镇的孙谢村、狮子楼的大门村、高庙王乡东塘坊村、十五里园镇狮子阁等村庄签订了12项土地复垦协议,共申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353.9亩。寿张镇、狮子楼、高庙王乡、十五里园镇等乡镇的20个村庄启动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预计可节约建设用地近3000亩。为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县财政对集中建设腾出土地进行复垦的建房户每户预付1万元用于新居建设,复垦后的土地由村集体使用,挂钩指标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和应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全部用于提供结余指标的村庄。

  通过科学实施“挂钩”试点项目,不仅缓解了用地压力,促进了经济发展,而且有力支持了新农村建设,走出了一条依法管地、科学用地、和谐发展的新路子。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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