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4 18:44:00
姚锋 马珊珊 王赓 来源: 大众网 山东公路综合整治系列报道之五
把公众满意作为第一出发点
——山东公路管理创新理念提升质量
本报记者 姚锋 马珊珊 驻山东首席记者王赓
山东公路系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把公众满意作为第一出发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
强化“三个规范”,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
规范化管理是公路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山东公路系统按照 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四化管理”的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攻克难点,确保公路管理服务上水平。
大力推进依法治路,进一步完善有关公路法规、规章及标准体系建设。《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山东省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办法》、《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意见》、《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相继出台,《山东省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省级层面配套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相结合、相配套,具有山东特色的公路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结合公路综合整治,注重强化“三个规范”。一是规范养护作业审批程序。所有改建、养护大中修及跨高速公路工程,都要对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特别是交通组织方案实行“双审制”,交通组织方案没有通过审核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进一步规范养护作业审批,加强审批管理,对交通组织方案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督查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公路封闭施工的限制,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在实施维修时,不得封闭交通;二级以下公路维修改造项目,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需要,能不封闭交通的就不封闭,确需封闭交通的,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制定绕行路线或修建便道,最大限度地缩短封闭时间。二是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所有项目施工,都充分考虑对交通的影响,不能只考虑施工方便。按照通行优先的原则,抓好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施工标志,做到规范齐全、清晰醒目、位置得当,并有专人看管维护。施工现场规范有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路政和管理人员要全员上岗,落实专人疏导交通,千方百计引导过往车辆有序通行。对需绕行的施工路段,全程设置指路标志,告知社会施工内容和工期安排,并加强对绕行路线、便道、便桥的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顺利通行。加大施工设备、人员投入,加快施工进度,不得无故拖延工期。三是规范路政执法。路政执法队伍是公路安全畅通的重要保障。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路政装备,加大执法力度,保护路产路权。加强路面巡查和执法,加大巡查频率,提高路政事案处置效率,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和交通疏导,确保行车顺畅。
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和区域联动,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并重,坚持法律与经济、技术手段并举,加强交通稽查站和治超检测站点的管理,建立完善治超长效机制,保持治超高压态势。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
“十一五”全省公路系统共设立28个治超站,持之以恒治理超限超载,保护公众出行安全。临沂市在超限超载车辆整治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采取源头管、路面控、追踪罚的治超体系,组织县区实行联合执法,交通、公安组成公路治理双超队伍,加大对集结闯关、带车绕行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分子,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促进了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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