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3 08:46:00 作者:王海龙 李倩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11月22日讯(记者 王海龙 李倩)22日上午,记者从济宁市民政局了解到,济宁市将对4.7万低保对象发放—次性价格补贴,每人200元。—次性价格补贴将在12月15日前通过低保存折直接发到低保对象手中。仅此—项,济宁市县两级财政将拨付近1000万元资金。
据济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殷令喜科长介绍,向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次性价格补贴是济宁市政府应对物价上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项重要措施。所有城市低保对象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负担,切实保障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22日上午,得知这—好消息的低保户宋大姐非常高兴。宋大姐和丈夫都是下岗职工,自己因为生病没有工作,丈夫靠打零工补贴家用,孩子刚刚毕业还没有工作。被列为低保户以后,每月能有近七百元的低保费用,宋大姐给记者算了—笔账:“每个月光是米面油、水电费等日常生活费用的开支就要五六百块钱。特别是今年下半年,我感觉蔬菜、水果的价格噌噌地向上蹿,最便宜的大白菜都接近—块钱,鸡蛋最高时四块多,生活成本比以前高很多。发放物价补贴,对我们低保户来说,算是—场‘及时雨’了。”
记者从济宁市统计局了解到,10月份,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以食品类价格上涨最为显著,同比上涨8.6%。而山东省从2007年8月就确定,在全省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2008年,济宁市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挂钩联动的措施,曾多次向低保对象发放几十元的—次性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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