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森 胶州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成立于1998年6月18日,该中心坚持高 标准、规范化原则,在依法登记、优质服务、创建婚姻登记服务名牌 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被团青岛市委、团胶州市委授予“青 年文明号”。 该中心结合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了以“规范服务、文明服 务、满意服务”为中心内容的创建婚姻登记服务名牌活动。他们认真 学习婚姻登记员文明行为规范、服务规范和职业规范,大力推行窗口 服务行为规范和“八一”工作法,即一心一意为当事人办事,一言一 行为当事人负责,一点一滴为当事人着想,一举一动让当事人满意。 同时,推行无差别服务,建立责任追究制。即在服务过程中要求工作 人员,不分工作忙闲,对当事人的服务态度保持一样;不分生人熟人, 做到服务程序、服务态度一样;对当事人不分农村、城镇,做到服务 标准、服务态度一样。该中心还积极开展争创“零投诉”服务窗口活 动,对服务过程中遭到群众举报的工作人员,实施一票否决,取消年 终评优资格,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这些举措的实施, 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 胶州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以“黑脸”严格执法,用“笑脸”优质 服务,靠热情化解矛盾,有效地树立了民政“窗口”新形象,为倡导 文明新风,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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