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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租赁越来越火
大众网-山东青年报
2002-09-17 10:26:55
sdqnb200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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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 据深圳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人士介绍,每年他们都要租赁大量员 工,少时几百,多则上千。据悉,竞争激烈的通讯、银行等行业及股 份制企业都乐于租赁员工,人才租赁已越来越火。 据专业人士介绍,人才租赁起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由 于石油危机,美国经济遭受很大打击,公司一方面裁减员工,另一方 面要求雇佣更加便宜的人员。为了解决这样的矛盾,人才租赁公司应 运而生。 企业在哪些情况下会采取租赁员工的方式呢?业内人士说,主要 是应对突发事件,如:员工突然辞职,需要弥补空缺的时候;员工请 病假、休产假等情况时需要人员替补的时候。其次是某种特定任务或 阶段性任务需要某些特定人才来完成,以及一些高流动性的职务。 人才租赁手续并不繁琐。用人单位只需提出租赁员工的申请,人 才租赁公司便通过“人才库”提供,然后用人单位与人才租赁公司签 订租赁公司,租赁期或规定一定年限,或以完成某一项目任务为限; 租用人员可多可少,或是特定需要的单个人才,或是不同专长的人才 组合。用人单位按合同向租赁公司支付他们的费用。 而对于被租赁的员工来说,他们的工资、福利、保险均由人才租 赁公司负责发放和交纳,租赁公司从中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这样就使 用人单位的利益和风险得到均摊,实现了租赁公司和用人单位的双赢。 据统计,被租赁的技术人才大都收入颇丰。以上海某员工租赁公 司为例,该公司介绍就业的电脑技术人员至少拥有4年完整的大学学 历,以及数年的电脑工作经验,按承接个案不同,这些外包人员每小 时薪水可能是30美元,也可能多达115美元。 从企业运作方面看,有些人才租赁公司对敏感行业或是一些专业 性很强的岗位,一般不作员工租赁。目前,从人才租赁公司反馈的信 息来看,对租赁员工需求较多的是文秘、管理、人事以及后勤服务等 行业或岗位,这些人才就是所谓的“通用型”人才,每个企业都不能 或缺。 人才租赁行业也有行业内的规定,如向企业收取的管理费用的金 额不能超过支付员工工资的25%,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工资是1000元, 那么派遣公司最多只能收取250元的管理费用。 业内专家认为,目前人才租赁行业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缺 乏专业的管理者,目前从事此行业的许多人以前都是做中介工作的。 其次是相关法规尚不够健全,在日本有专门的《工人派遣法》用来调 整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据悉,深圳市已经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人 才市场条例》,对人才租赁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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