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 雨 报道
本报讯 7月13日上午10时40分,随着青岛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
的一声法槌声,备受关注的“高虎撞人案”刑事部分终于有了结果:
高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高虎案事发至今,已经一年多的时间,而针对该案件,法院也已
经多次开庭进行了审理。
由于高虎的辩护人为高虎做的是无罪辩护,因此这个判决意味着
辩护意见未被法庭采纳。但高虎表示服判,不会上诉。
宣判后,受害人冯子永的妻子张屹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
认为法院的定罪是准确的,不会向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申请。“高虎认
罪了,子永也能瞑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