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著名影星吕丽萍创办的北京群星表演艺术学校输了官司。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决该校退还学生高戈赞助费两万元。
记者在法庭外见到高戈的母亲王桂花时,她仍然无法掩饰激动的心情,她说:“我一个普通妇女和吕丽萍这样的名人打官司不容易,我争的就是一口气,别说法院判她退我两万元,就是退一分钱我也满意,我争的就是一个理!不过,我还是祝愿吕丽萍的学校越办越好
在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赞助费是否属于自愿的赠予行为。群星学校认为赞助费是自愿的赠予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不可撤销。高戈的代理人则认为,群星学校与学生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写着,3万元赞助费必须交,而且赞助费里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住宿等费用,明显是非自愿的。
石景山法院最终认为,高戈向群星学校交纳的3万元赞助费属于有附加条件的民事赠予行为,群星学校应退还高戈后两年的赞助费两万元。记者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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