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检察长控申处:限期之内给予答复
2011-09-23 15:47:00
作者:
李润杰
来源: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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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今天上午,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孙霞回答了网友的提问。她表示,举报中心对于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的举报线索,七日内依法受理,并移送侦查部门。侦查部门收到线索后三个月内回复查办结果。
大众网济南9月23讯(记者 李润杰)今天上午,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孙霞回答了网友的提问。她表示,举报中心对于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的举报线索,七日内依法受理,并移送侦查部门。侦查部门收到线索后三个月内回复查办结果。
在上午的互动环节开始前,孙霞坐到电脑前。记者看到,她除了提前准备了针对网友问题的回答外,还带来了厚厚的法律方面专业书籍和资料。孙霞告诉记者,面对网友的提问,自己一点都不能马虎,要翻阅资料,给予准确回答。
当有网友问“检察院给举报人答复到底有没有期限规定”时,孙霞回答说:“举报中心对于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的举报线索,七日内依法受理,并移送侦查部门。侦查部门收到线索后三个月内回复查办结果。”
“我一个朋友被人打成了重伤,打人者两个月前被法院判了缓刑,我认为判决明显太轻,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在回答了两个网友提问后,一个“丰盛家园”网友的提问引起了孙霞的注意。她在翻阅相关书籍后,仔细回答该网友的问题,将对于那种情况可以申诉、到哪里申诉做了详尽解释。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或其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机关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记者发现,孙霞认真思考给网友的回复,在保持严谨的前提下,去掉了不少法律专业名词。她告诉记者,这样是为了让老百姓一眼就能看懂。在随后交流中,孙霞还向网友介绍了控申处的工作范围和开展工作的程序,对网友提出的多个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解答。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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