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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俎还是鱼肉 酒企与电商上演"宫廷斗"

2015-11-27 09:23:00来源:佳酿网 作者:易子城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电商 宫廷 角斗 白酒企业 寒冬
[提要]白酒行业进入深度调整三年来,行业复苏至今尚不明朗,这期间网购渐趋成为了消费群体的主流模式。结语:其实,白酒企业与酒类电商之间的“角斗”,体现的是一个行业传统渠道,即线下渠道与新生渠道,即线上渠道之间的“博弈”。

  白酒行业进入深度调整三年来,行业复苏至今尚不明朗,这期间网购渐趋成为了消费群体的主流模式。在此网购“浪潮”的推动下,催生了酒仙网、购酒网等酒类电商的迅速崛起。基于网购的风尚以及白酒行业深度调整的大背景,白酒名企为了依托电商这种便捷的销售模式,面向互联网消费群体推出了互联网定制品牌。

  诸如泸州老窖在2014与酒仙网合作推出了“三人炫”, 数据显示,“三人炫”已经销售超过300万瓶,其销售额超过2亿元;而今年5月底,泸州老窖又与京东合作推出了“京选”,其一上市就获得了良好的口碑,更于京东618店庆期间以不到3小时就销售了超过10000瓶的佳绩;五粮液也于今年“双11”期间,首度同电商大佬1919合作推出了425ml的52度水晶瓶,该产品也稳居1919“双11”销量第一的宝座等等。

  鉴于此,有业内人士指出,白酒企业同酒类电商,已从过去的完全对立转变为今天的深度合作,而酒企和电商也都同时放低姿态寻找整合的路径,以便重新构架白酒产业的新规则。

  果真如此?

  酒企“封杀”电商

  其实,白酒企业与酒类电商之间的关系相处的远没有这样的“和谐”,正所谓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却很骨感,这在白酒企业多次“封杀”酒类电商中可以初见端倪。

  2013年9月,郎酒率先发声明与酒类电商1919决裂,称已“终止”合作;2013年11月,茅台发布网络渠道声明,明确其他网络渠道不承担产品质量问题;2014年8月,茅台又发表声明公告旗下的八大电商平台,与被认为曾经一度合作的酒仙网、中酒网划清界线; 2014年11月,茅台、五粮液、郎酒、剑南春、汾酒等名酒企抱团“封杀”酒类电商平台“双十一”低价促销等等。

  今年6月洋河“封杀”1919可谓是白酒企业与酒类电商之间“摩擦”的最大一次事件。5月,洋河在内部发布了“封杀”酒类电商1919的通知,要求旗下经销商和渠道不得向1919供货,否则都要“从重处理”。而这封5月发出的内部信在一次代理商与1919的冲突中曝光,冲突中有1919店员受伤。随后1919对洋河主打产品进行了超低价促销,并声称是“洋河系列史上最低促销”,以此对“封杀”进行反击。1919董事长杨陵江对此表示,这次促销最少降30%以上,促销是亏钱的,因为是“故意”而为之的。

  今年“双十一”,白酒企业与酒类电商之间的“角斗”态势似乎较之往年“双十一”,呈现了更加愈演愈烈之势。茅台直接发文鼓励经销商和员工去酒仙网、1919等电商平台购买茅台产品,公司将以高于其销售价回收,并鼓励给两家电商平台差评。随后,郎酒等酒企几乎在同一时间段发表声明,明确自己的合作或者非合作的电商渠道。

  其实,上述白酒企业不约而同地发出“封杀”指令,其出发点无非是基于维护自身企业的合法权益,换言之,就是为了维护白酒市场的价格体系。而酒类电商自诞生之日起,就手持着“低价销售”的利器,这就直接“刺痛”了酒企的价格体系“神经”。所以,在物欲横流利益至上的今天,如果酒类电商不能很好的处理白酒价格,一味地以低价销售去触碰白酒价格体系这条“脆弱的敏感神经”,那么白酒企业或许会一直将酒类电商这样“封杀”下去。如此一来,对于正身处“寒冬”的白酒行业而言,无疑会造成更大的重创,这或许应该值得引起白酒行业人员深思。

  酒企自建电商 加入线上“角斗”

  酒类电商对于白酒价格体系的“冲击”,使得白酒企业在这类“价格战”中失去了一定量的消费者,在没有自己成熟电商的前提下,想要实现更高的销量无疑是很难的。鉴于此,如今各大酒企不仅在天猫、京东等平台开设旗舰店自建电商渠道,且更多开始打造自身商城以及配送体系,希望借此树立价格标杆保护自身利益,并以此对酒类电商“施压”,促使白酒价格体系趋于正常化。

  2013年末洋河股份就自建平台,推出“洋河1号”App客户端布局O2O,如今,已在浙江、广东和湖南等10余省份上线;五粮液在10月30日关于混改的方案中,就明确提出预计用6.6亿元为建设服务型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而其电子商务平台或将在明年正式上线运营;据可靠消息,茅台筹划很久的物联网云商城也将于今年11月底进入内部测试阶段。

  其实,酒企自建电商,且又要形成一定的市场竞争力绝非一朝一夕之事。除了其获得充足的流量之外,还要有品牌效应、评价互动等等诸多的因素在内,这对于刚刚起步的酒企自建电商而言,还是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的。

  鉴于此,如今握有据绝对流量、品牌效应和价格优势的酒类垂直电商,在让利于消费者获得充足流量的前提下,能否快速解决与白酒企业之间的“角斗”对立立场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保证自身与酒企双方利益的背景下尝试合作不是不可能。否则,一旦白酒企业自身的电商平台成熟,且白酒企业握有最高品质的白酒和大量的资本,这势必会对方兴未艾的酒类电商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挤压”,而这对于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有一定弊病的。

  结语:其实,白酒企业与酒类电商之间的“角斗”,体现的是一个行业传统渠道,即线下渠道与新生渠道,即线上渠道之间的“博弈”。而对于身处“寒冬”的白酒行业而言,其线上渠道的应运而生就显得弥足珍贵。无论是酒类电商的迅速崛起,还是酒企自建电商的提上日程或初见成效,这对于白酒行业而言都是莫大的幸事。但是,如果白酒企业与酒类电商,还一如既往的在“封杀”与“反封杀”中“角斗”,受“刺痛”的将不在仅是白酒价格体系,而是将白酒行业推入了另一个“寒冬”。

  对于白酒行业而言,如今深度调整的过程,实则就是其变革的过程。而这种变革,其某种意义上,就是其线下渠道和线上渠道和谐共存相互依托的过程。唯有如此再谈重新构架白酒产业新规则,方显得有意义。在这种新常态下,白酒行业唯有抓住“互联网+”,这种有效流通渠道模式,找准其切入点和着力点,方能催生白酒市场新的活力,从而早日走出“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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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
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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