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税局青岛培训中心 房胜林
时至今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在全国展开,然而新农村是个什么概念,有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只要是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且能改变现状、卓有成效的,就是可行的。周家庄人民公社是全国实行家庭联产土地承包责任制后现存的唯一的人民公社。周家庄二十多年的实践经验应给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诸多启示。
周家庄保留了人民公社的基本形式,即集体所有制,按劳分配,记工分,分口粮,集中耕种,统一分配,但也对原计划经济时代人民公社的内容作了改革与深化,对劳动的要求很细致,并按不同工种细分成372项,甚至劳动地点的远近也是记分多少的标准。生产队的工作一切听从队长安排,在工作和人员的安排上达到合理均衡,每家既有人在公社企业上班,也有人在地里劳动,更突出的是允许发展个体自由经济,但必须交纳公社公积金,以享受公社的各种福利待遇。周家庄以工业支撑公社十多项福利,家家户户免费用上自来水,孩子上学免费,对65周岁以上老人实行养老津贴,对孤寡老人实行五保等。时至今日,周家庄家家户户的房屋已全部改造完毕,每户的宅基地都是0.298亩,建筑整齐划一,人均财政贡献全市第一,人均纯收入5018元,比全国人均3255高出许多。周家庄的事实表明,与时俱进的农村集体经济仍具强大的生命力。
农村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期,农民的日子虽然一天天好起来,但承受风险的能力却降低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农民增加收入也越来越难,农民收入和城市居民收入的距离不断拉大。农村真正富起来的是那些少数有门路、有技术的“能人”,而大部分靠地靠天吃饭的农民则相对贫困,更禁不起天灾人祸。村委会为民服务多是纸上谈兵,难以落到实处,农民生产和生活中的许多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尤其是党和国家的许多惠农政策难以兑现。广大农民渴望共同富裕。因此,针对农村新形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借鉴周家庄的经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已是势在必行。
以自然村或临近村为单位,成立农工商联合社或股份有限公司,村民可以责任田、资金、技术等多种形式入股;公司仍设党政一把手,下设农田部、企业部、贸易部、技术资源部、计财部和办公室。农田部负责全村的农业生产,也可以农场的形式出现;企业部负责全村的企业,贸易部负责农产品和企业产品的销售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技术资源部负责产品开发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计财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工分编制考核,办公室负责村民的福利待遇。再把村民按技术型、劳动型和无劳动能力型分开,合理配置,做到各尽其能、人尽其才。将全村的农田包给种田能手,实施大型机械耕种,科学管理。同时组建木工、建筑、编织、养殖等多种农副业分队,以上均有这方面的能工巧匠挑头承包,每半年向公司交纳一次承包费。公司实行按劳分配,没有劳动能力的,公司包养起来,公司职工可凭工作年限、业绩和年龄办理离退休手续。其他福利事业可参照周家庄的做法。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有利于农民走上共同富裕之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上学难、看病难的问题,也能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更有利于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