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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报纸、期刊以军队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2003-05-20 16:10:24 
 

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

  近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一些游医、药贩冒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名 义在报纸、期刊发布医疗广告、坑害患者的情况又有所抬头。部分报刊、尤其是一些老年报 、文萃报等文化生活类的小报小刊把关不严,未认真审核,刊载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发 布的医疗广告,造成不良医疗广告泛滥,致使很多患者上当受骗,损害了患者的利益,败坏 了军队的声誉,影响极为恶劣。
  通知要求,为迅速纠正当前冒用军队名义乱登医疗广告的问题,根据《关于禁止以军队名 义发布医疗广告的通知》精神,现再次重申,禁止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报纸、期刊上刊载以解 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包括军队单位、军队个人和冠以与军队有关的任何称谓)发布的医疗广 告。正在发布和已经签订发布合同的上述医疗广告,应当立即停止发布,坚决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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