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王涛在日前一次研讨会上谈到了入 世后中国出版业的法律建设及政策调整,并透露了新闻出版业的多项重要改革目标及方向。 王涛说,新闻出版总署很快将下发《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过去只有国有企业可以从事 出版物的批发业务,根据新修订的管理规定,民企将很快取得出版物的批发经营权。同时, 新闻出版总署还将修改所有的部门规章,限制民企发展的不必要规定将全部取消。 王涛介绍说,根据新的《出版管理条例》,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和外经贸部起草了关于外商 设立期刊、图书、报纸分销服务企业的管理规定,今年上半年将正式颁布实施。 王涛表示,根据2001年多哈会议决定,今年3月将启动新一轮的世贸谈判。因此新闻出版 业要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利用好三年过渡期,深化改革,做强做大。改革将从这样几个方面 入手: 首先是建立新闻出版法人制度。我国长期实行主管和主办单位制度,任何一个出版单位都 必须有一个主管机关和主办单位,但是由于主管单位和出版单位之间责、权、利不明确,许 多出版物成为主管部门的行政附庸,出版单位成了主管单位的小金库。新闻出版总署将修改 原有的主管主办的管理规定,在要求主管主办单位继续对出版物正确方向负担责任的前提下 ,从制度上保证出版单位具有更大的经营自主权,使它们能够在出版物市场上自主经营、自 主发展。 其次,改革出版业资产管理制度。出版单位都是国有独资、国有全资企业,实际上造成资 产管理制度的空洞,没有人对资产负责。新闻出版总署正探索适合我国的资产管理制度,通 过授权经营,委托经营,使出版单位对自己的资产具有经营权、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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